读到大三下了,恍然醒悟自己对社会学还是没真正入门,实属悲剧。
最近复习的时候想了很多,关于理解的社会学以及社会学的理解。
韦伯大人在他理解的社会学视域下,强调社会学的客观性、“价值中立”性的同时,又把社会学规定为研究社会行动者赋予行动的主观意义。他的理解的社会学既包含对社会行动的客观因果性探讨,也包含对主观意义的理解,因而带有相对主义的折衷色彩。
但是,对天真无知尚未真正入门的我来说,我还是搞不清楚作为一名社会学研究者,他该如何站定他的立场——客观场域中不加进主观理解如何实现过程中的判断以及之后的社会学分析呢;对主观意义的理解不调动自己的生活经验何以实现社会学上的理解并抽象出相应的社会学理论呢。因为我认为很多社会学的研究假设和概念界定都与自身体验有关,如何抽离自己,做到价值中立(value free)呢?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社会学与我对自身以及周围世界的理解。有时,读某些理论的时候,下意识地要呆呆地“对号入座”——关于自己也关于周遭。这样子,可能好的方面是社会学赋予我或者说我用社会学的视角去理解一些世务,然后我获得了鲜活的体验;可是,这种鲜活的体验要么慢慢懈怠要么甚至给我一种太“明白”的看法以致于让我感到不安。于是,社会学于我之殇就是:
虽然他是我大学里“人生的初见”,很大可能,我是没有机会延续对他初见的坚持了。我一直不想因为义务而读书,但最终殇的也是这个。
